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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燃气费的计抄
1.如何计算燃气用量
燃气用量以1m3为计算单位。煤气表上计数器黑框上的数字就是你的度数(红色数字是小数点,小数点后数字当月不计量),本月度数减去上月度数,即为本月实际燃气用量。
2.每两个月抄表一次
煤气公司对燃气用户每二个月抄表实行一月实抄一月估抄,按月结算制,即每两月上门抄表一次,其中一个月是按以往用气量估抄,另一个月是上门实抄。估抄月的估抄表数是根据用户近四个月(包括实抄月)用气量由计算机自动计抄(平均用气量),若有出入由下月(实抄月)多退少补。实抄月按实抄气量(即实抄月指数与估抄月指数之差)缴纳气费。
3.停表计费
如果因煤气表失灵,而导致无法记录正确耗用量,用户仍须缴付在煤气表失灵期间所有燃气的费用。其费用标准由煤气公司视不同情况按照煤气表失灵之前或换新表后2~3个月的平均用量计收气费。
4.客户对实抄表数、估抄表数有疑义可通过电话向各营业部咨询,核对和更正。
二、用户缴费
1.为了解决广大用户交煤气费难问题,煤气公司开办了“用户委托工商银行代缴煤气费业务”、“用户委托交通银行代缴煤气费业务”。请尚未办理银行(工行、交行)委托代缴的用户,速到两家银行的下属储蓄网点办理代缴费业务。未办理气费银行代收业务的用户,请在规定的时间内,持收费通知单到煤气公司营业所下属客户服务中心缴交煤气费。
2.燃气用户应当按月缴纳气费,逾期不缴费,每拖欠一日增收应交气费3‰~1%的滞纳金。根据《福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逾期二个月未缴纳气费的用户,煤气公司有权停止供应燃气。
3.如何办理委托银行代收业务:请携带
①工行存折或交行太平洋借记卡(太平洋卡代缴户每季度可寄送一次对帐单);
②身份证(名字须与存折或太平洋卡户主名字一致);
③近期煤气费发票或用气证(确认煤气证号用)。
到市区这两家银行下属储蓄网点办理。
4.客户如何结清气费?
对于因办理各项业务须结清气费的客户,请事先抄录现有煤气表方数,在结清气费时,与最后一次抄表方数相减,进行结算。在结清气费时须先对历史欠费进行结算:对于后来办理了银行代缴费的客户,若有代收气费未结清,应先到银行存入所欠气费。这样才能将应缴气费完全结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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